日期:2018-08-16 08:25
予以治理、取缔。同时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禽肉产品和三无预包装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在畜禽肉产品加工经营环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肉品进入生产加工企业后的分割加工和进入市场后的批发分销的监管职责,督查落实肉品分割和分销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畜禽产品分割加工和批发分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加工企业分割、批发分销商分销时,按实际分割、分销情况,向销售对象或分销对象出具《南通市畜禽产品分割和分销合格证明》,并附分割、分销前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对于生产加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