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印发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18-08-16 08:18
割包装等深加工能力。
  5.配有专用的肉品运输车辆,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和肉品配送体系。
  6.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理化、生化及兽药残留检测检验能力。
  7.具备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肉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水分含量等相关项目检测。
  三、建设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保合格证明文件。
  (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行为。
  (三)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相关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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