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印发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18-08-16 08:18
农业农村部的形式审查、现场核验、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符合的,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发布名单。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证书标牌统一样式,制作并颁发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证书和标牌。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组建验收专家库,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材料审查、现场验收等工作。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做好企业申报、审核、初验等工作,开展建设技术指导,配合做好现场验收,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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