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召开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动员会
日期:2018-07-30 16:58
淀粉制品制造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其他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淀粉及淀粉制品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
  二、申领时限
  (一)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现有企业应于2018年10月31月前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核发。
  (二)本公告之后新建的企业,应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
  三、核发机关
  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申请程序
  排污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p.gov.cn)完成申请填报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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