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将建活畜禽定点交易屠宰场
日期:2018-07-02 16:35
  6月25日,泸州市政府八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州市城区活畜禽交易屠宰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泸州市三区四县将建活畜禽定点交易屠宰场(厂)。今后,城区内除个人自宰自食外,活畜禽交易和屠宰活动应当集中到经泸州市政府规划、批准设置的定点交易屠宰场(厂)所进行,不得在农贸市场、超市、门店、宾馆、餐饮饭店等不符合动物经营及屠宰加工场所条件的公共场所从事活畜禽经营与屠宰活动。
  其中,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原则上各设置1家活畜禽定点交易屠宰场(厂),其余县原则上各按1至2家进行设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2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