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5 15:30
科学化和排放处理无害化的要求。
符合创建条件的生猪屠宰厂,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厂创建,经县级、地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方案称,原则上每个省份通过示范厂验收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的屠宰厂不超过5家。
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抽查核验,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拟定示范厂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发布。各省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证书标牌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并颁发示范厂证书和标牌。
据了解,2017年10月,农业农村部在陕西渭南举办了全国生猪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