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原料的法律认定
日期:2018-05-11 11:46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抽样检验可以通过专业手段检测抽检样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是否超标。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如果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是既可作原料又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出现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时该如何对此进行判定?笔者就此进行探讨。

  细致对比明晰区别
  针对在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样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等导致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与第五十五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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