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委托加工的相关法规文件汇总
日期:2018-05-04 16:38
再需要向监管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通知(京卫食品字(2017)3号)【2017-05-01实施】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办理备案,并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地址。
  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方、受委托方均可办理备案。

  关于印发重庆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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