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委托加工的相关法规文件汇总
日期:2018-05-04 16:38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五十、关于标准中的产地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
  五十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对外销售时,如何标示生产者、经销者名称地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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