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产销售“毒鸡蛋”,庄河男子获刑七个月
日期:2018-04-18 11:09
  近日,庄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尹某某因生产、销售毒鸡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尹某某在其儿子投资的庄河某禽业养殖中心工作,负责蛋鸡的养殖事宜,包括兽药的购进和使用。2016年10月,尹某某在明知蛋鸡在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氟苯尼考的情况下,将外包装明确标注产蛋期禁用字样的兽药氟苯尼考溶液兑水后给养殖中心得病的产蛋鸡食用,并将蛋鸡服药后产下的部分鸡蛋以330元销往大连市区的鸡蛋经销点。2016年10月19日,市场监管部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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