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8-04-17 16:23
 (一)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实行台帐管理,不同种类的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须分类建立台帐,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
  (二)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台帐必须有专人负责,台帐必须具备入库单、出库单及帐本三大要件,并分类装订存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帐本内的信息包括种类、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凭据单号、出入库数量及经手人等信息,建立明细帐。

  第五章 报 损


  第十五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报损制度。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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