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8-04-17 16:23
各市(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贵安新区、仁怀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威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明确采购、仓储管理和发放的职责和权限,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我所制定了《贵州省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牲畜耳标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规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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