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17 16:14
1%,其余由市县财政负担;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部分地区,下同)由市县财政负担45%,省级财政不予补贴。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2)畜牧类。能繁母猪保险,养殖农户负担11.67%;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和江门恩平市补贴35%,对江门开平市、台山市补贴24.5%,其余由市县财政负担;珠三角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48.33%,省级财政不予补贴。
生猪保险,养殖农户负担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对粤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