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牧〔2018〕21号)
日期:2018-04-04 15:18
通知》(皖农牧函〔2017〕485号)部署,继续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出屠宰场,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市、区)兽医部门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地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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