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22 16:26
必须合理利用,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第八条申报材料
(一)《世界银行贷款牲畜废弃物治理子项目申报书》;
(二)自筹资金承诺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当地环保部门对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将养殖场纳入减排计划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建设点用地权属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申请设计、施工、供货与安装一体化建设模式(以下简称EPC模式)的,还应提交《EPC模式申请书》
第九条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向市项目办申报项目。
未办理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