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日期:2018-03-14 14:44
出栏生猪5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养猪户或相当于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其他养殖户)基本配备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和养殖生产污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其他小散养殖户养殖粪便和生产污水全部实现就地还田还土利用。严禁养殖粪污不达标排放污染水土现象。
  本次行动将分为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在摸底排查阶段,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动员排查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对养殖户逐户发放《自查自改通知书》;在摸底排查完成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大整治;集中整治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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