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01 14:37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开展食品检验活动。同时,积极督促拟开展食品检验的机构尽快按照法定要求申请资质认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审批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严格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工作,对于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机构,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加强资质认定评审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技术评审工作监督机制,确保技术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