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01 14: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完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规范食品检验活动,国家认监委将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培训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使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明确自身对所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责任,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