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开展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年”活动
日期:2018-03-12 16:26
旧动能转换要求,把好屠宰厂(场)设立准入关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各市在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新建、改建、迁建、扩建(从小型场点升级到屠宰厂、厂房设备升级改造)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关于严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鲁牧屠管发[2015]4号)和《山东省申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新建(改建、扩建)材料及审核检查指南》(附件1)的程序进行,生猪年屠宰量规模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审核批准。不经过省畜牧兽医局审查同意,不得提请市级政府审批发证。
  规范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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