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12 11:58
管理市级肉类蔬菜追溯体系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全市建成区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种养殖和屠宰环节的质量监管;落实生猪检验检疫等票据准出制度,以及外来生猪检验检疫等票据准入制度;督促本市蔬菜生产者落实蔬菜产地证明、农残检测等制度,配合商务部门做好与追溯体系的对接工作。
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依法监督肉类蔬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引导、监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单位落实肉类蔬菜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导市场经营者了解、使用追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