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12 11:58
明进行人工登记;
4.督促进场经营者完成肉类蔬菜进场管理、数据下传溯源终端、摊位间调拨管理、销售凭证(带有追溯码)打印等流程;
5.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进场信息、调拨信息、销售信息及时上传至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并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
(四)肉类蔬菜配送单位。
1.应凭上游企业带有追溯的交易凭证或检疫检验票证、蔬菜产地证明准入,凭写入交易信息的追溯服务卡准出;
2.在上游节点登记,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办理追溯服务卡;
3.登记下游经营者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并写入追溯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