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8-03-12 11: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7日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肉类蔬菜经营者追溯主体责任,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强化流通溯源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监管部门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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