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12 11: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7日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肉类蔬菜经营者追溯主体责任,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强化流通溯源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监管部门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