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10:20
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生鲜家禽零售市场升级改造,组织有关部门对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进行验收。
  (四)市农业局。指导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的改造与建设;指导开展活禽屠宰检疫和禽肉产品检验工作;参与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升级改造验收;按职责分工做好活禽批发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
  (五)市工商局。负责组织查处家禽批发市场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市场进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确认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参与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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