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01 10:20
实施本辖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负责辖区内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以及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生鲜家禽零售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工作;制定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生鲜家禽零售市场改造方案并组织验收;组织开展活禽屠宰检疫和禽肉产品检验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活禽经营限制区内非法经营家禽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食安办。负责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提请市政府审定各项配套方案;组织对生鲜上市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生鲜上市的宣传工作。
(三)市商务局。牵头拟定活禽批发市场(配套代宰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