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10:20
案。

  一、工作措施
  (一)实施时间。
  2018年3月20日起,清城、清新主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全面禁止活禽经营。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
  东至清城区北江四桥、清晖中路;南至清城区清远大道中;西至清城区广清大道部分、清远大桥、江北路、清新区环城西路;北至清新区环城路、清城区附城大道。
  (三)配套活禽代宰点。
  活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划,符合用地、环保和动物防疫等要求,报市农业局备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首期配套清城区沙田市场、清新区鸟语轩家禽批发市场内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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