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10: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修订)》已结合2018年工作在原《工作方案》上进行了修订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32 号)同时废止。
  本《工作方案》有效期至2021年3月19日止,期满前6个月由市政府组织进行评估修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市
1/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04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