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畜牧兽医局:强化屠宰场监管 保障肉制品安全
日期:2018-01-31 16:29
不可逾越的红线,即严禁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无耳标的生猪进厂;严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严禁收购、屠宰、加工病害猪、死猪;严禁两证两章不全的生猪产品出厂。
  四是维护生猪屠宰的正常秩序。即使将检查情况、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告知监察对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05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