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2 16:53
一是检查原料肉供应商合格供方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使用猪、鸡、鸭肉等其他动物肉品冒充牛、羊肉以及使用鸡、鸭肉冒充猪肉为生产原料等违法行为,厦门局开展肉制品掺杂掺假专项工作。检查是否对原料肉供应商进行了合格供方评价,是否均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原料肉,是否如实记录原料肉数量、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是检查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采购的原料肉是否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票据,是否均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均落实进货查验,采购的牛、羊、猪肉制品是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