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1 16:50
求:
(一)家禽屠宰厂(场)选址应当符合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家禽屠宰专项规划,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二)屠宰厂(场)选址应在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无有害气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五、家禽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建设标准:
(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三)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的充足水源;
(四)工程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