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务院法制办的权威解答环保税
日期:
2018-01-11 14:22
问: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届时是否还征收排污费?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该法201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实施条例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作为征收排污费依据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15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