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1-10 17:02
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总局食监三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 话:010-88330579、010-67095881
  传 真:010-88330559
  电子信箱:puhj@c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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