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1-10 17:02
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各省级局应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省级食品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总局。
  (二)规范抽检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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