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1-10 17:02
力度。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级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县级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原则上要达到2批次/千人。
  3.抽检场所。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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