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等两规章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期:2018-01-05 14:31
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由30日缩短为20日,将企业换证所需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30日。

  二、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新增分类管理措施,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记录,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新增监管联动措施,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进行。在此基础上,为守住采信和监管底线,规定了两种一定时期内不予采信认证结果的情况。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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