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02 14:36
日,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海口琼山食品公司食品站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该站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检验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处罚,处2万元罚款。
加上食品站猪肉屠宰区在闹市区,对附近居民产生噪音污染。海口琼山食品公司食品站站长符元珍说,该站需要重新选址于8月26日被责令停止生产,镇上的猪肉转移到遵谭镇屠宰。符元珍介绍,龙泉镇每天需要消费15头猪肉,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