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27 14:19
度不够,缺乏配套政策措施,没有把整县治理和项目实施统筹起来谋划,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种养循环的发展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畜禽粪污资源第三方集中处理方面创新与探索不足。省级畜牧部门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意见》和项目实施要求,以畜牧大县为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到2020年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