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个人无照经营未检验检疫猪肉200公斤被罚款10万
日期:2017-12-21 16:36
  近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荷花坑市场查获了一起个人无照经营未检验检疫猪肉案件,处罚款共计10万余元。该案当事人由滦县城乡接合部私自购进未经检疫猪肉共计200公斤,在未经任何检验检疫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运输到该局辖区内市场,正准备销售但尚未售出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今年以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猪市场坚持长效化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接合部、市县交界地、偏远地区等私屠滥宰使未经检疫猪肉流入市场的多发地和猪肉销售摊位进行重点盯防、重点整治。当前,双节将至,又迎来了
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5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