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印发《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7-12-19 16:38
  (四)处理无害化。屠宰厂污水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等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污物、废弃物、病害畜禽及病害产品处理方法得当,搬运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或环境登记。
  (五)监管常态化。屠宰厂所在地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监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确定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
  三、创建条件
  参加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屠宰厂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取得屠宰经营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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