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检疫人员监而不管放纵走私肉被抓
日期:2017-12-19 16:12
发现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驻屠宰厂检疫人员工作中违反了多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第41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2条:官方兽医应当检验进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云南省动物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第17条:对未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或者B)的、来自封锁区的、有临床症状的严禁入场屠宰;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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