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处置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
日期:2017-12-19 14:15
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经营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和毛皮动物胴体等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为原料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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