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处置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
日期:2017-12-19 14:15
畜禽、病害动物产品和毛皮动物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以委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屠宰厂(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等场所未按照规定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并且未委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本厂(场)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贩卖、屠宰和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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