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处置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
日期:2017-12-19 14:15
规具体要求,公告明确: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分割、经营、运输等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未依法对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屠宰厂(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应当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无害化处理的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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