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5 15:18
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适中税额的省份:
河南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5.6元;
山西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1元;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4.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5.6元;
浙江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1.2-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1.4-1.8元;
湖北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8元;
湖南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