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4 16:57
疫工作,协助做好不合格进口肉类产品的销毁监督管理。
(十)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经费的审核、划拨和监管。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对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的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和监督管理。
(十二)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及通关放行后的进口肉类产品的治安、刑事案件。
(十三)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同查验机构共同做好进口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大同国际陆港港务有限公司:负责做好肉类查验场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