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的生猪屠宰严格监督管理措施
日期:2017-12-11 17:01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畜牧兽医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监督管理将核查企业八台账,生产屠宰过程严把七关,同时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落实主体责任内容,要求其坚守五个严禁,落实三个四不准。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监督管理将核查八个企业台账,具体包括生猪进厂(场)验收记录台账、生猪宰前检验记录台账、待宰生猪瘦肉精检测记录台账、生猪屠宰和宰后检验记录台账、病害猪及其产品确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生猪产品出厂记录台账、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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