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01 09:47
行从量计征,征税对象为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
水资源税账单
征税对象: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
纳税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但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在内,有六种情形可不缴纳资源税。
纳税原则: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超采区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区,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额加征1至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至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