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27 10: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的要求,为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国污普〔2017〕4号),推进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污染源普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业资源环境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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