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17 14:36
四、广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大《食品安全法》《生猪 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格肉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线索开展监管执法。建立舆情监测制度,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要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2018年1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向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