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2017-09-05 15:31
出口注册,远销欧盟、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拥有运营中澳集团主要资产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三、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截至2017年7月的财务报表(须加
3/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4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