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销毁千余公斤禁止邮寄进境物 肉及肉制品368.2公斤
日期:2017-08-11 16:09
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截获的禁止进境物实施销毁处理。
  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海淘的迅猛发展,进境邮寄物的数量大幅提升。在截获的邮寄物中,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占有较高比例,其次为植物及植物产品。2017年上半年,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入境邮寄物检出有害生物260种次,其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腐烂茎线虫1种次。这些邮寄物若未经检验检疫,擅自邮寄禁止进境物入境,极易引起动植物疫病疫情的传播。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8 19:41